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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次承诺削减制冷排放,中国应如何找准着力点?

发布于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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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坦 崔圣

12月5日,在迪拜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上,63个国家共同宣布加入“全球降温承诺”(Global Cooling Pledge),这标志着全球首次集体在气候变化公约框架下关注制冷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该承诺之下,各国提出致力于在2050年之前将与制冷相关的排放量至少减少2022年水平的68%,同时还提出了一系列其他目标,包括在2030年之前制定最低能效标准。

当前,来自制冷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约占全球总排放的7%。据COP28上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全球降温观察》报告,预计到2050年,制冷领域排放将增加到44亿-6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将占当年全球预计排放量的10%以上。

对此,推动制冷能效提升以及加速高升温潜能值制冷剂(特别是氢氟碳化物)的削减替代,已成为全球重要共识。

近期中美两国政府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中也着重提出,“两国计划在《基加利修正案》下共同努力逐步减少氢氟碳化物,并致力于确保生产的所有制冷设备采用有力度的最低能效标准”。中国的房间空调器能效标准1级能效指标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中国今后还会持续加强制冷产品的能效标准制修订工作,助力实现国家节能和双碳目标。

根据《基加利修正案》的履约义务,从2024年起,中国氢氟碳化物生产和消费总量将被冻结,这是中国履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气候承诺的重要实践。

为了实现这一承诺,中国在削减氢氟碳化物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今年,中国的相关政策也有了重要的积极进展。我们在此对于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及相关工作进行了针对性的梳理和分析,并结合能源基金会工作重点,对中国履约新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基加利修正案》与氢氟碳化物削减

1987年,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相关缔约国缔结了《蒙特利尔议定书》,旨在逐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中国于1991年正式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成为缔约方。

2016年10月,《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在卢旺达基加利举行会议,进一步达成了《基加利修正案》,将18种氢氟碳化物(HFCs)列入受控物质清单,开启了国际社会协同应对臭氧层损耗和气候变化的历史新篇章。

HFCs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强温室气体,是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主要替代品之一,其全球升温潜能值(GWP)是二氧化碳的几十至上万倍。有数据表明,减少氢氟碳化物和提高制冷空调制冷效率的行动可以在2050年前分别减少0.1摄氏度的全球温升,并在2100年前分别避免全球气温上升0.5摄氏度。

2021年6月,中国正式向联合国交存了《基加利修正案》的接受文书。同年9月,《基加利修正案》对中国正式生效。目前已有155个国家批准了《基加利修正案》,中国作为HFCs生产和使用大国,是第122个加入该修正案的国家。

《基加利修正案》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分别制定了削减时间表。根据《基加利修正案》履约要求,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一组发展中国家(A5 Group 1)应从2024年起将受控用途HFCs的生产与使用冻结在基线值,2029年起HFCs生产和使用不超过基线值的90%,2035年起不超过基线值的70%,2040年起不超过基线值的50%,2045年起不超过基线值的20%。基线值为2020至2022年HFCs生产和使用年平均值加上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和使用基线值的65%,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计算。

中国履约进程

为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履行《基加利修正案》,中国一方面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完善HFCs相关管控要求;另一方面制定并落实重大支撑性和引导性政策,如建立和实施HFCs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出台实施三氟甲烷(HFC-23)管控政策等。

2023年,中国先后出台了两项重磅政策,即《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名录》及《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此两项政策对于制冷及相关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

2023年6月,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生态环境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明确了被替代物质及替代品的用途类型和主要应用领域。

目前,在中国有生产和使用的HCFCs共五种,其中一氯二氟甲烷(HCFC-22)、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1-氯-1,1-二氟乙烷(HCFC-142b)三种物质占全国HCFCs生产总量的99%。《名录》推荐了此三种HCFCs的23个替代品,其中制冷剂替代品7个,发泡剂替代品7个,清洗剂替代品9个(类)。

根据2023年度核发的HCFC生产配额情况,一氯二氟甲烷(HCFC-22)生产配额为18.18万吨,占到HCFC总生产配额21.48万吨的84.6%。

为了替代这种GWP值高达1810的制冷剂,《名录》中推荐了七种消耗臭氧潜能值(ODP)为零且GWP值较小的绿色制冷剂,如丙烷、异丁烷、氨、二氧化碳等,涉及房间空调器、家用热泵热水器、工商制冷系统、冷库、压缩冷凝机组等应用领域。这其中,特别是丙烷作为家用空调和热泵热水器的首选替代制冷剂,二氧化碳作为家用热泵热水器行业的推荐替代制冷剂备受瞩目,为相关行业、企业研发和使用替代品提供了有益指导。

为持续开展ODS的淘汰和替代,中国在2004年、2007年分别发布了《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及其修订稿,推荐了氟氯化碳、哈龙、甲基溴和甲基氯仿的替代品,对推动这四类ODS的如期淘汰起到了重要作用。

目前,中国正在开展最后一类ODS含氢氯氟烃(HCFCs)的淘汰和替代工作,并已实现2013年冻结、2015年削减10%和2020年削减35%的目标,正在向2025年削减67.5%的目标加速迈进。

此次《名录》的制定和发布将指导各地方及行业采用绿色低碳的ODS替代品,加快推进HCFCs淘汰进程,展现中国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负责任态度和积极行动。

此外,根据《基加利修正案》的相关规定,为了实现高质量履约,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11月6日正式印发《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中国HFCs生产和使用提出了总量控制的目标和要求。其中,生产总量控制目标通过设定生产配额总量实现,使用总量控制目标通过设定进口配额总量与内用生产配额总量之和共同实现。根据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基线年HFCs生产核查结果和海关进口贸易记录,最终确定2024年中国HFCs生产基线总量为18.5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其中内用生产基线总量为8.95亿tCO2;此外进口基线总量为0.1亿tCO2。

此前,中国对于氟氯化碳(CFCs)和HCFCs的削减和淘汰工作,为此次方案的提出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此次《方案》的提出,结合了中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推动HFCs冻结方面,《方案》不仅提出了HFCs生产与使用配额总量,并强调了“坚持稳中求进、分段实施、分类施策”的原则。

不同于CFCs和HCFCs,HFCs涉及18个产品品种,且大部分为常用产品。《方案》根据中国的实际生产、消费、进出口情况,制定不同产品品种与类型的配额管理,非常务实。

《方案》中也提到“优先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需求,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在稳定市场预期和推动行业绿色转型之间找到平衡。同时,《方案》充分考虑了HFCs的新用途和行业需求,如半导体、泡沫等,做了“在不突破2024全年总配额的前提下进行二次分配”的灵活性安排。

总体而言,《方案》的提出,体现了在保障发展与使用的基础上,设定合理的总量控制和分配方案的原则。与此同时,《方案》也发出了明确的信号,即相关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加速向低GWP值产品和其他替代方案转型,从而实现相关产业的气候友好转型。

下一步,对相关行业企业就《方案》进行宣传培训,做好配额核发、监管核查,是2024年落实《方案》必不可少的工作。同时,在实施中对执行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将有助于对下一年度及未来配额目标及实施方案进行细化与完善。随着配额管理的落地和推进,HFCs将被赋予更大的资源稀缺性,如果相关税收和财政政策能够因势利导,将很有可能加速中国对基加利修正案的高质量履约。

新着力点

在氢氟碳化物削减和替代领域,能源基金会在“中国制冷能效项目”框架下,从HFCs总体替代模型及减排潜力、分行业减排潜力及替代技术路线图、关键环节的管理机制、行业标准等维度开展了深入分析。

能源基金会认为,未来氢氟碳化物的削减替代进程将加速推进,这不仅源自中国高质量履行《基加利修正案》的约束性要求,更是制冷空调产业加速绿色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内生动力。

尤其面临国内“双碳”目标约束及欧洲、美国等国际市场愈发严苛的化学品禁令,中国的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仍需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加快低GWP值与自然工质制冷剂的研发和应用,以此抢占未来高能效环境友好型制冷空调市场的先机。

在《基加利修正案》履约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中国制冷能效项目”建议在未来继续提升并且会持续推动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国际领先标准推动制冷设备及系统能效大幅提升。

2022年,制冷电耗占全球间接碳排放的19%。为减少制冷电力消耗带来的间接碳排放,在推动制冷剂转型替代过程中,应继续促进协同优化制冷空调设备、设施和系统的能源使用效率,通过支持制定和实施世界领先的能效标准、标识制度、财税激励政策等措施,推动市场绿色低碳转型的加速。

中国现行房间空调器能效标准已经实现国际领跑,成为世界最佳能效标准。未来应立足于出口产品能效提升,推动标准标识区域协调互认以及绿色产品贸易壁垒的降低;同时,应推动冷链物流等需求增速较快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是协同世界各国减排时间表,助力基加利修正案高质量履约和各国碳中和目标实现。

应对照各国减排HFCs时间表,促进低GWP值和高能效产品的出口。继续开展双边和多边对话,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总结传播中国履约30余年的成功经验,帮助中国在完成自身高质量履约的同时带动其他发展中国家协同履约,促进中国在国际履约、气候治理和产业引领方面发挥全球领导作用。

三是继续支撑国家、地方、行业层面的相关政策和履约行动。

例如,继续支持配额《方案》的宣传实施,在生产及消费重点省市开展HFCs削减替代实施方案研究;通过意识提升、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促进家电、汽车空调、工商制冷、冷链物流等细分领域的协同履约,积极推广推荐《名录》中的气候友好型制冷剂,助力通过有序替代加速消费端的绿色转型等。

四是进一步推动资源循环综合利用。

基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应支持建立完善HFCs全生命周期管控理念及管理平台,促进完善HFCs气体监测报告评估技术体系,促进加强HFCs的回收和再生利用。特别是2024年HFCs生产和消费冻结之后,对于存量HFCs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变得尤为紧迫,分行业开展相关的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HFCs的回收和再利用率,规范运行和维修,有利于防止HFCs的泄露和减少不必要的新增产能。

五是通过支持和促进技术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制冷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更上新台阶。

应促进环保低碳制冷剂研发加速推广,推动节能技术推广和工程示范,支持空调负荷聚合参与电网需求侧响应的网荷互动试点;继续探索与政策性、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绿色制冷领域,推动制冷市场及产业向高能效气候友好转型。

以上目标的达成,离不开政府、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和个人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各方的携手协同将助力中国对《基加利修正案》的高质量履约,并为最终实现《巴黎协定》将全球平均温升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的目标做出中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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